浙江/宁波-2025-11-19 00:00:00
|
致: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本项目作如下澄清、修改,请认真研究。本澄清、修改文件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修改文件为准。 *、原《招标公告》*.*招标范围中“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元”现修改为“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元”。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其中暂估价* 万元、暂列金额为* 万元(含税),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 %,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万元。”现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其中暂估价**.****万元、暂列金额为* 万元(含税),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 %,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万元。”;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中“(*)金额:不少于人民币贰拾捌 万元整”现调整为“(*)金额:不少于人民币贰拾陆 万元整”;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否决投标的情形中(*)响应性评审内容:“⑨其他: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低限值元(不含税)”现修改为“⑨其他: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低限值******.**元(不含税)”;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附表三商务标评分标准中:招标人意向合理报价区间“招标人意向合理报价区间为******** 元至******** 元(含区间上下限本数)(浮动率:**% 至 ***% )”现修改为“招标人意向合理报价区间为******** 元至******** 元(含区间上下限本数)(浮动率:**% 至 ***% )”;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对应球号表
现修改为:
*、本项目“通信工程工程量清单”以附件形式上传;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清单编制说明、图纸和电子招标文件以最新上传的为准。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下载本澄清、修改文件及附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公司:宁波耀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