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5-11-21 00:00:00
南陵县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债券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信息来源:南陵县
信息时间:********** **:**
阅读次数: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南陵县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债券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招标结果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二、投标报价中“*、发行完成后支付承销费用,承销服务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申报材料制作费、主承销费用(含本次债券发行所必须的审计(包括债券存续期的审计费用)、法律及评级等中介服务机构服务费用、主承销商和承销团其他成员佣金、差旅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投标时均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现更正为:“*、发行完成后支付承销费用,承销服务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申报材料制作费、主承销费用(含本次债券发行所必须的审计(包括债券存续期的审计费用)、法律及评级、资产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服务费用、主承销商和承销团其他成员佣金、差旅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投标时均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四、服务要求中“(*)负责选聘及组织协调中介机构团队,完成申报材料中相关的法律、财务报告、评级报告及有关说明等材料编制工作。”
现更正为:“(*)负责选聘及组织协调中介机构团队,完成申报材料中相关的法律、资产评估报告、财务报告、评级报告及有关说明等材料编制工作。”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四、服务要求中“(**)如发行不成功,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发行失败原因说明、后续处置方案、中介机构意见及中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补充材料,并且中标人须向招标人出具正式的审计报告、法律意见报告及评级报告,招标人收到报告并确认后,每项报告分别支付*万元劳务费。除该报告劳务费外,招标人无需向中标人支付任何费用。”
现更正为:“(**)如发行不成功,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发行失败原因说明、后续处置方案、中介机构意见及中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补充材料,并且中标人须向招标人出具正式的审计报告、法律意见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评级报告,招标人收到报告并确认后,每项报告分别支付*万元劳务费。除该报告劳务费外,招标人无需向中标人支付任何费用。”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五、其他中“由承销商负责选聘审计、法律及评级机构,选聘的机构需经招标人确认,相关费用均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
现更正为:“由承销商负责选聘审计、法律、资产评估及评级机构,选聘的机构需经招标人确认,相关费用均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名称:南陵县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经济开发区创智中心*座*层
联系人:洪霄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芜湖森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江北产业集中区通江大道南侧***米江北新区建设指挥部*区******号
联系人:张盛强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