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空气过滤器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11-21
江苏/南京 招标采购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空气过滤器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南京-2025-11-21 00:00:00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空气过滤器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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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空气过滤器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空气过滤器采购项目

包号

名称

预算

**

空气过滤器采购项目

**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须提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月至今)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拒绝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法定代表人参与的,应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及半年内的任一月社保证明;由授权人参与的,应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半年内的任一月社保证明。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及递交文件

获取方式:姜家园院区六号***室,联系电话:************

获取时间:********日**月**日(工作日上午*:**—**:**,下午**:**—**:**

获取费用本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递交时间:*********:**

截止时间:*********:**

递交地点:姜家园院区六号***室

开标时间:*******下午**:**(如有变更,递交投标文件时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要求一式份(正本壹份,副本份)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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