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2025-11-21 00:00:00
| 采购计划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宁夏医科大学****年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更新项目(九标段) |
|---|---|---|---|
| 分包名称: | 宁夏医科大学****年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更新项目(九标段)包* | 分包类型: | 货物类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 |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 否 |
|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 (三)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专家论证或集体决策或政策依据):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 * | 无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 标的清单(货物类) | ||||||||||||
|---|---|---|---|---|---|---|---|---|---|---|---|---|
| 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是否进口 | 标的详细参数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备注 | ||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
| * | **********其他仪器仪表 | 宁夏医科大学****年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更新项目(九标段)*包 | 批 | * | *******.** | 是 | 标的**其他仪器仪表:具体招标参数、技术指标要求详见附件 | 否 | 否 | 否 | 否 | |
采购需求附件:
| 采购需求附件 | |||||||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验收方案附件):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 货物类细则类别 | |||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 * | 投标报价 | **.** | 所有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又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被拒绝外。 实际得分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报价的最低价。 注: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如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 | 技术响应情况 | **.** | 招标文件中带“*”条款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其他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要求。 “*”条款重要技术指标、参数基础分为**分,供应商所响应重要技术指标、参数每有一项低于(负偏离)招标文件规定的重要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分,减完为止; 一般技术指标、参数基础分为**分,供应商所响应一般技术指标、参数每有一项低于(负偏离)招标文件规定的一般技术指标、参数的减*分,减完为止。 注:*.供应商须在技术要求响应表中逐项列明响应情况,并提供所投产品相关证明文件(如技术白皮书或技术说明书或产品介绍彩页或功能截图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测评报告等)予以佐证,技术要求响应表中标注对应证明文件所在页码,并在证明文件中标记相应参数。未按要求提供或所提供内容无法佐证或所提供内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视为低于(负偏离)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参数,予以相应扣分。 *.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评标时发现投标参数与实际参数不符时视为无效标书;对通过虚假材料中标者,货到验收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不符时,中标无效,采购方可以拒收货,拒付款,并且供货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 | 实施方案 | **.**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实施方案,包括:(*)实施计划和进度保障措施;(*)安装调试及稳定性运行方案;(*)实施各阶段人员配置;(*)应急措施及预案。 对投标文件的“实施方案”中*类单项内容进行详细的审查评价评分,本项总分不超过**分(每类单项内容最高*.*分),具体评审细则如下: 每项对应内容表述严谨、要素完备,具有明确针对性,综合考量周密,能够高标准、高效率完成各项工作的,得*.*分; 每项对应内容表述详实、要素齐全,具有针对性,综合考量全面,能够按标准、效率完成各项工作的,得*分; 每项对应内容表述清晰,要素覆盖具体,能够确保质量并顺利实施的,得*.*分; 每项对应内容表述清晰,要素覆盖具体,仅能基本保障任务完成的,得*分; 每项对应内容表述简略,要素涉及但覆盖面不足,仅能基本保障任务完成的,得*.*分; 未提供或提供内容存在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引用错误、前后矛盾、与项目无关等情况的,不予赋分。 |
| * | 质量保证措施 | *.**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包括:(*)产品安全、质量保证;(*)产品的适用性和兼容性;(*)产品质量合格依据;(*)产品易耗易损零配件的供应及报价(含价格明细);(*)产品的损坏换新。 对投标文件的“质量保证措施”中*类单项内容进行详细的审查评价评分,本项总分不超过*分(每类单项内容最高*分),具体评审细则如下: 各项对应措施内容表述完整、详细,紧密结合企业实际及厂商配套支持情况;重点难点突出,针对质保期内外不同阶段作出具体承诺,措施明确可操作,全面有效保障质量的,得*分; 各项对应内容表述简略,配套保障措施存在不足;企业支持及厂商配套支持情况传统单一,重点难点分析浅薄,仅能确保项目基本质量的,得*.*分; 未提供或提供内容存在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引用错误、前后矛盾、与项目无关等情况,不予赋分。 |
| * | 售后服务方案 | **.**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包括:(*)质量保修范围及质保承诺;(*)维保方案;(*)设备各类故障问题解决方案及设备更换方案;(*)现场服务响应时间及设备故障处理时限;(*)售后服务团队及技术支持人员安排;(*)售后服务承诺。 对投标文件的“售后服务方案”中*类单项内容进行详细的审查评价评分,本项总分不超过**分(每类单项内容最高*分),具体评审细则如下: 各项内容表述详实完整,涵盖实际情况全面、科学规范、切实可行且具备针对性的,得*分; 内容表述具体单一,覆盖客观情况但分析不够深入、部分具备针对性,仅能确保项目基本售后的,得*分; 未提供或提供内容存在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引用错误、前后矛盾、与项目无关等问题的,不予赋分。 |
| * | 培训方案 | *.**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培训方案:(*)培训内容;(*)培训需求调查及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安排;(*)培训人员配备;(*)培训目标及成效。 对投标文件的“培训方案”中*类单项内容进行详细的审查评价评分,本项总分不超过*分(每类单项内容最高*分),具体评审细则如下: 方案内容严格遵循项目采购要求及设备使用规定,培训实施计划具体明确,措施流程清晰完备,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分; 方案内容基础可实施,遵循项目采购要求及设备使用规定,有详细说明及安排但未细化具体措施及流程的,得*.*分; 未提供或提供内容存在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引用错误、前后矛盾、与项目无关等问题的,不予赋分。 |
| * | 类似业绩 | *.** | 供应商须提供****年*月至今类似业绩,每有一项得*分,得至标准分为止。 备注: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验收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电子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所提供内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
| * | 节能环保产品 | *.** | 除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外,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产品的加*.*分;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产品的加*.*分,两项最多加分至*分为止。 备注:投标文件中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同时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节能、环保产品明细表,否则不予加分。 |
| 合计: | ***.**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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