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5-11-21 00:00:00
一、项目概况
*、采购名称:会议室文化墙、标识墙制作
*、采购需求:*面文化墙、*面标识墙设计制作、配送安装等服务。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含税)
*、履行期限:自合同约定之日起至项目全部完成
二、制作要求
具体见下表:
|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
* |
会议室东墙改造 |
木线条+木工板+铝塑板+结构胶*********** |
块 |
* |
|
* |
会议室东墙 |
亚克力字********** |
套 |
* |
|
* |
国旗 |
国旗+不锈钢撑杆***** |
套 |
* |
|
* |
会议室南形象墙 |
***板+亚克力************* |
套 |
* |
|
* |
会议室北形象墙 |
***板+亚克力************* |
套 |
* |
|
* |
照片 |
磁吸+亚克力**照片**组 |
套 |
* |
|
* |
服务费 |
设计、安装、运输 |
次 |
* |
三、报名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在工商、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公司、民非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组织(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或非法人组织,以分支机构名义投标的,应当取得其法人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且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以个人名义递交的申报,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四、报名材料
*、报价文件(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设计稿和物料样品。
*、提供三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报价文件及设计稿、样品提交
*、报价文件及设计稿、样品提交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号***室。
*、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
六、选定办法
*.本单位将对报名材料进行评审,结合价格和质量,综合评判,择优选择。
*.中选结果将在松江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联系人:杨老师电话:************
邮箱:****@*********.***.**
上海市松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