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5-11-21 08:10:42
经研究决定,拟采购一批物资与装备,用于抢险救援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询价采购,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采购单位:福州市台江区应急管理局;
(*)本次预算总金额:人民币*****元;
(*)询价物品名称、数量、参数等详见附件*;
二、报价人需提供材料
(*)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报价明细单;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相关资质的复印件(如有);
(*)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
上述材料都须加盖公章,所有材料需统一装订在密封袋内,密封袋表面应体现项目有关内容及报价人名称,并在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公章。
三、材料递交与开标时间和地点
(*)递交材料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逾期不予接收;
(*)递交材料的地点:福州市台江区后洲街道台江路**号台江区政府*楼。
(*)递交材料前,报价人务必电话告知采购单位及时接收,以免错漏。
四、注意事项
(*)本项目有效报价数量需不低于*个,否则视为询价失败。
(*)报价方所提供的报价明细单,必须符合本次询价物品的种类、数量、参数等要求,否则视为无效。
(*)报价方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报价方不得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报价、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报价、中标资格,造成项目询价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询价的投标。
(*)本项目询价采用报价最低的一方为中标单位(如出现最低报价一致的情况下,则报价一致的报价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元整,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
(*)报价应包含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本次询价公告及有关结果在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网址:****://***.********.***.**/)上发布。
(*)中标单位须在签订合同后的一周内将采购物品运送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完成相关手续。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福州市台江区应急管理局
****年**月**日
附件*
物资与装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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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 |
用途 |
技术要求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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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记录仪 |
用于灾后救援行动全过程记录 |
(*)具备录音、录像等功能,电池持续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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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仪采集工作站 |
用于记录仪终端的充电、存放、数传、管理平台 |
(*)记录仪充电、集中存放和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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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功能气体检测仪 |
用于检测灾后现场氧气、一氧化碳、二氧化氮等气体浓度 |
(*)根据环境需要选择检测气体类别:氧气、二氧化碳、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等多种组合,精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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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箱 |
用于携带基本装备、文书等 |
(*)根据环境特点确定防护功能,具备防水性能,跌落和抗冲击性能等满足《旅行箱包》**/*****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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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测距仪 |
用于非接触式测量距离、高差、角度等,为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
(*)最大测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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