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5-11-20 00:00:00
经开区城北公墓一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名称 |
经开区城北公墓一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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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任务书编号:****************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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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经开区城北公墓一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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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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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处 |
地址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路**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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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施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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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龙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学府春天南门*******门面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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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俞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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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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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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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晔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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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费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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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鲁永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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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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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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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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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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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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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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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永忠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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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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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高晋峰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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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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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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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玖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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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费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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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刘裕禄 |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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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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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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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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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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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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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安徽寰宇建筑设计院:不符合*.*.*资格评审标准“两家联合体投标人为同一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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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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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样本值单位:安徽省金田建筑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永忠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开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华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国?*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龙腾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中弘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达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中城科泽工程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禾泽都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仁正和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元天纬集团有限公司、司晨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中镁工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冠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华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晔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裕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安徽中汇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中凡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远交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泽圣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安徽新时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江苏数智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徽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铭扬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顺风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成都城市天地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美城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公和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合肥志诚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中盛弘宇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华盛国际建筑设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玖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南京华业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佳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徐州市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林同炎李国豪土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建工科研设计有限公司、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其他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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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