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5-11-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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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清数字智能经济电气产业园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乐清数字智能经济电气产业园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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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柳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乐清数字智能经济电气产业园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收悉。现根据你单位报送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它报批材料,经研究,原则同意。现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是完善配套设施,加快特色产业集聚,持续优化产业发展空间的需要;是改善营商环境,做实实体基础,助力柳市智能电气产业提档升级的需要;是振兴实体经济、创新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助力柳市“共同富裕率先破题”的需要。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 乐清数字智能经济电气产业园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公顷(折合***.**亩),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园区道路工程*****米,其中新建道路长度****米,改造园区配套道路*****米;综合管线改造提升****米。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南吕岙工业园区建设工程、乐清市柳市镇长虹隧道复线工程(一期)、柳市建成区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柳市镇前街农产品展示中心建设工程、柳市镇普洛斯配套停车场建设工程、乐清市柳市镇象雪线(象北段)路面改造工程、乐清市柳市镇新市西街(吕庄段)道路建设工程,共*个子项目。 四、投资额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万元。资金来源:乐清市财政统筹解决。 五、项目招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范围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重要原材料采购等,均按相关规定执行。 请接文后,严格按文件批复的内容,开展下一步相关工作。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