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1-5号楼和翡翠路校区护理楼2台电梯维保服务答疑澄清
2025-11-20
安徽 变更澄清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1-5号楼和翡翠路校区护理楼2台电梯维保服务答疑澄清
安徽-2025-11-20 00:00:00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投标人对《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号楼和翡翠路校区护理楼*台电梯维保 同类项目:电梯维保***;服务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文件评分办法提出的疑问,现答疑回复如下:

*、疑问内容:关于招标文件第**页:*、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得*分;*、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电梯检验项目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且级别不低于检验师的得*分;*、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或**或**)证书得*分。

根据招标法“人员配备”要求,同一人员设置不得超过*分,此项要求项目经理同时具有以上三个证书的只有本项目电梯制造单位能满足。请问是否可以修改。电梯检验师在电梯代理商中没有一家满足,大部分电梯代理商连电梯检验员都没有,只有厂家满足。且本次招标内容为电梯维修保养并非检测,我司认为项设置与本次招标内容无关。

回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内无“人员配备不得超过*分”的规定,相关评分项设置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检验师”的设置能够体现项目经理综合能力,有利于项目管理,不存在与本次招标内容无关的情形。本条款不做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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