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大安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1-20
四川/自贡 质疑投诉
自贡市大安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自贡-2025-11-20 00:00:00
四川/自贡-2025-11-20 00:00:00
自贡市大安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自贡市大安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无纸化会议系统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瑞昕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镇茂业路****号
被投诉人: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自贡市大安区广华路**号
四、基本情况
自贡市大安区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无纸化会议系统(*****************),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未明确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规范;采购货物中有涉及**类的产品,招标文件中无相关对**产品认证证书的要求,存在重大缺陷。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自贡市大安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