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2025-11-20 00:00:00
怀化市接待服务中心双电源改造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
采购人(全称):怀化市接待服务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怀化恒光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采购合同名称:怀化市接待服务中心双电源改造工程电力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接待服务中心双电源改造工程
*、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内容: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元
合同金额大写:壹佰肆拾万捌仟伍佰捌拾元捌角捌分
(*)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项目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总价) |
/ | 湖南怀化恒光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怀化市接待服务中心双电源改造工程 | 否 | 详见附件 | / | * | 项 | 详见附件 | *******.**元 |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日历天。
地点:怀化市鹤城区
方式:详见附件
四、付款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成交通知书
(*)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
(*)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年**月**日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怀化市接待服务中心 | 乙 方:湖南怀化恒光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地址:湖南省怀化市迎丰中路***号 | 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卢林路电力大楼一楼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怀化市城东支行 | |
账 号:**** **** **** |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