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斜试验监测系统补充通知
2025-10-27
福建/厦门 变更澄清
倾斜试验监测系统补充通知
福建/厦门-2025-10-27 00:00:00
福建/厦门-2025-10-27 00:00:00
一、项目信息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倾斜试验监测系统 |
二、更正信息
文本通知
| 类型 | |
| 标题 | 倾斜试验监测系统补充通知 |
| 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倾斜试验监测系统项目(项目编号:************)更正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第*.*.*条条款修改为:“用途:适用于临床筛查晕厥或直立不耐受患者的病因时所进行的直立倾斜试验,并对试验过程的心电和血压进行监测”。 二、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参数要求”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本更正通知附件。 三、招标文件第五章第*.*条修改为“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天内送货、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四、招标文件第五章第*.*条“本次招标要求整体项目提供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年质保期(上门服务)”修改为:“本次招标要求整体项目提供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年质保期(上门服务)”。 五、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评分***项修改为:“所投产品完全满足第五章“*.** 系统软件要求”中所列技术参数要求(共*条)的得*分,每不满足或负偏离*条扣*分,最低得*分。注:技术参数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须按要求提供,否则不得分。”。
六、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评分***项修改为:“所投产品完全满足第五章“* 技术参数要求”中所列技术参数要求(带“★”号条款和第*.**条款除外,共**条)的得**分,每不满足或负偏离*条扣*.*分,最低得*分。注:技术参数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须按要求提供,否则不得分”。 七、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评分***至***项删除,商务评分***项中“**天”修改为“**天”;商务评分***项中“*年”修改为“*年”。 八、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年**月**日**:**时。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项目联系人:唐先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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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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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时间
|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报名) | ********** **:**:** |
|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 **:**:** |
三、联系方式
| 采购人: | 厦门市儿童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厦门医院) | 采购代理机构: |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厦门市湖里区宜宾路**~**号 | 地址: | 厦门市湖滨南路**号光大银行大厦**楼 |
| 联系人: | 刘先生 | 联系人: | 唐嘉豪、黄丽萍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