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GW2025-QY393废气在线监测系统维保-2026年至2028年项目的补充通知
2025-11-14
福建/厦门 变更澄清
关于GW2025-QY393废气在线监测系统维保-2026年至2028年项目的补充通知
福建/厦门-2025-11-14 00:00:00
福建/厦门-2025-11-14 00:00:00
一、项目信息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废气在线监测系统维保*****年至****年 |
二、更正信息
文本通知
| 类型 | |
| 标题 | 关于************废气在线监测系统维保*****年至****年项目的补充通知 |
| 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废气在线监测系统维保*****年至****年项目(招标编号:************)补充通知如下: *.招标文件第五章第*.*.*条款修改为:*.*.*★投标人须委托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本次维保的有组织废气在线监测设备每季度进行*次校验,并向招标人提供有关的检验(检测)报告[至少带有***认证资质标识并盖有检验(检测)专用章或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投标人须承担连带责任,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或服务委托协议。上述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须满足以下要求: *.*.*.*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即***资质认定证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有效资质证明; *.*.*.*在全国所有环境环保相关项目服务过程中未受过生态环境部门的处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验(检测)机构的承诺函。合同期限内一经发现存在虚假或不实承诺的,投标人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经办人:林小姐、黄小姐,************、*******。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附件 |
三、联系方式
| 采购人: | 厦门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阳路*号 | 地址: |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号光大银行大厦**楼 |
| 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人: | 林姗姗、黄晓玲、郑莹莹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下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