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5-11-20 00:00:00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乳管镜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类型:公开招标采购编号:*****************
发布时间:**********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乳管镜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四、技术要求 ▲*.* 兼容目镜接口直径:φ*.** **±*.***(投标时需提供检验检测报告或产品技术白皮书或说明书扫描件或产品彩页,注:对应参数在技术说明书中进行标注,中标后原件备查。检验检测报告要求:①由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并加盖(或带有)***标志的检验检测报告扫描件,中标后原件备查;②上述检验检测报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 云)(****://**.****.**/)的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如检验检测报告中明确备注说明相关检验检测项不在检验检测机构*** 资质许可(认定)范围内的,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删除。
*、原招标文件“综合评分表”更正如下:
技术部分
**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
▲参数响应情况评价
**
(一)评审内容:
考察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四、技术要求》内容中的“▲”参数响应情况。
(二)评审依据:
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及要求全部满足或优于的得***分;带“★”指标项为实质性条款,如出现负偏离将导致投标无效;带“▲”号重要技术参数指标(共*项)每负偏离一项扣**.**分,最低得*分。
注:投标人须按《技术要求偏离表》中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清或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三、其他补充事项
*.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区龙井二路***号
联系方式:豆科(设备科) *************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东国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号东方科技大厦****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黄工 *************
邮 编:******
邮箱:****@***********.***
技术支持:************* *转*
广东国科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