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投诉处理(2025年第96号)
2025-11-18
福建/福州 质疑投诉
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投诉处理(2025年第96号)
福建/福州-2025-11-18 00:00:00
福建/福州-2025-11-18 00:00:00
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投诉处理(****年第**号)
作者:福建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年度贵安二期跳水训练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西安华远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塔南路***号拿铁城*座**层**室
被投诉人*:福建省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
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天泉路***号
被投诉人*: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号索高广场*#楼*层***单元
相关供应商:广东应雄体育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地:广东省肇庆市西江北路体育中心内光彩游泳池西侧*米仓库*、仓库*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西安华远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因对被投诉人*福建省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委托被投诉人*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组织开展的福建省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年度贵安二期跳水训练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次采购项目)的中标结果及质疑答复不满意,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于当日正式受理。投诉事项为:该公司投诉中标公司在投标过程中,使用资质违规、超范围的检测报告,谋求评分优势、骗取中标资格,检测报告不具备真实性与合法性。投诉处理过程中,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投诉人提交的撤回对本次采购项目投诉的书面申请。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终止本次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程序。
福建省财政厅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