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1-20
四川/成都 质疑投诉
成都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5-11-20 00:00:00
成都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成都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空调机(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乐至县元盛安电器店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南塔街道千业路***号

被投诉人:成都市第二社会福利院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西河镇滨西路**号

四、基本情况

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成都市第二社会福利院空调机(三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要求设置不合理,具有倾向性、排他性,利用不合理限制条件限制潜在供应商参与,有违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原则以及其他相关政策法规。

投诉事项*:售后要求不合理,属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供应商提供产品节能认证证书和**认证证书原件,违反优化营商环境规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成都市财政局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