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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岳麓区交通设施清洗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采购人地址: 银盆南路*号
供应商(乙方): 湖南程安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新区东方红街道林语路***号金岳工业园*栋*****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长沙市岳麓区交通设施清洗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 * |
湖南湘江新区(原岳麓区范围内)交通设施清洗项目 |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详见附件 |
项 |
*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零壹万柒仟肆佰伍拾柒元伍角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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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 序号 | 区域 | 名称 | 数量(套) | 清洗次数 (次/年) | 单价 (元/套) | 金额小计(元) | | * | 湖南湘江新区(原岳麓区范围内) | 信号灯 | **** | ** | **.** | ******.** | | 悬臂式标志 | **** | ** | **.** | ******.** | | 小标志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二年,合同一年一签,本次为第一个年度服务合同,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根据《长沙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交通设施清洗项目服务企业考核管理办法》考核,年度内累计两次考核分**分(不含)以下的,或者符合一票否决情形的,长沙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有权终止合同。)
二、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
本项目清洗服务内容分为日常计划清洗内容及指令清洗内容。日常计划清洗内容包括所承担片区内市政道路的标志、信号灯等交通指挥设施(详见:交通设施 清洗明细清单)的日常清洗工作,须保证片区内所有交通指挥设施每年***月每月至少清洗一次,每年****月每月至少清洗两次。指令清洗内容包括甲方依据长沙市*****政务热线、长沙市城管环保网格化平台、长沙交警管理系统等相关平台信息下达的清洗任务以及遇特殊情况如文明指数测评、级别警卫、市级及以上等重大活动时交通指挥设施的清洗任务等,根据甲方指令开展清洗工作。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固定总价合同范围内的清洗任务(含指令清洗),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要求额外补偿。
*.人员配置要求
乙方应针对本项目设置专门的服务团队,服务岗位最低配备数不少于**个,其中项目负责岗*个、资料岗*个、签证岗*个、作业岗**个(至少配备驾驶员岗 位*个,安全员岗位*个,清洗作业岗位*个,作业岗需满足同时作业的要求。)各岗位之间人员不能兼顾。
*.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每片区计划清洗日保证不少于*组作业车辆(*台具有清洗功能专项作业车和*台高度不低于*米的折臂式高空作业车为*组,以上车辆均需加装***,共计每片 区*台)
*.其他要求
(*)、本项目全部及部分采购内容严禁转包、分包,若甲方在合同履行阶段发现乙方存在转包、分包的情形,甲方将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相应损失。 (*)、清洗后标志牌、信号灯(含立杆、悬臂)目测无污渍、见本色,擦拭无积垢污物,信号灯灯具干净明亮。 (*)、乙方每月制定下一月度清洗计划,确保每月完成片区内所有交通指挥设施清洗。需使用高压水枪 等设备实施清洗作业,保留并提供完成的清洗日志、***轨迹以及清洗影像资料,清洗影像资料保存不少于**个月,以备随时抽查。 (*)、乙方如需增加或撤换项目负责人,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取得甲方同意。 (*)、乙方每月需上报下月清洗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实施,如计划有变需交通秩序管理大队负责民警批准方可实施。 (*)、乙方除清洗日常计划内容外还需对所中标区域内交管支队设置的宣传标牌进行清洗,此项按交通秩序管理大队指令任务纳入考核。 (*)、清洗作业期间必须严格按作业程序规范操作,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服从现场交警指挥。乙方施工作业车辆必须印有统一标识,并装有警示灯。 (*)、乙方须将安全工作摆在首位,须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并为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保险;同时强化施工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不得因清洗工作造成安全隐患。清洗作业应按规定着装,酒后或无防护措施不准现场作业,现场清洗时须按照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安排专人做好现场安全保障,对未按规定实施清洗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责承担所有费用并进行赔偿,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索赔要求,同时根据产生的后果严重程度,由乙方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乙方需根据清洗任务要求建立并完善设施清洗台账。 (**)、乙方需承诺接受《长沙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交通设施清洗项目服务企业考核管理办法》的考核。 (**)、乙方应响应政府建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求,在日常清洗工作中采用先进、科学的工具及工作方法,避免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 (**)、遇特殊紧急情况乙方必须服从交通秩序管理大队统一调度。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合同定价方式: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最终付款金额以相关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付款方式:
付款人:长沙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项目按季度验收合格后,根据相关部门出具的项目结算评审报告、结合考核结果向市财政局申请专项经费,待财政专项资金拨付到位后按程序予以支付。合同期内,季度考核分在 ** 分(含)以上的清洗企业,按相关部门出具的季度评审报告金额 ***%支付;考核分在**分(含)***分(不含)的,按考核分数比例支付,考核分在**分(不含)以下的,当季度经费不予支付。年度内累计两次考核**分(不含)以下的,或者符合一票否决情形的,长沙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有权终止合同。第四个季度结算评审前须组织项目年度履约验收。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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