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2025-11-20 00:00:00
汕头海关互联网上网行为管理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信息公告(第二次)
根据采购相关规定,现将汕头海关互联网上网行为管理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头海关
二、采购单位地址:汕头市珠江路**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汕头海关互联网上网行为管理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汕头海关拟通过采购供应商在用互联网上网行为管理设备(型号:深信服 ****************,数量*套)提供如下服务:
(一)软件升级服务
(*)定期提供系统软件升级包,更新升级授权。供应商提供的升级包、升级授权应为设备厂商官方发布或认可的。
(*)提供升级指导及支持,协助开展升级风险评估,解答升级过程中的疑难问题。
(*)在深信服社区定期提供更新系统软件版本和相关技术文档。
(*)提供定制的软件升级授权问题的咨询与处置。
(二)安全规则库订阅服务
提供安全规则库订阅服务,持续进行网络安全风险规则库更新,及时发现和防范新型网络安全攻击事件。
(三) 硬件服务
提供产品质保服务,对软硬件产品提供基础维保。若产品出现故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远程指导、现场维修、返厂维修等方式予以支持解决。
五、时限要求:
自****年**月**日起起*年内。
六、预算金额:*****.**元(详见附件*)。
七、采购方式:比选采购(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
八、报名供应商有关要求:
(一)报名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取得合法工商营业执照;
(二)报名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作为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报名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四)报名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包、分包;
(六)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与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
九、请有意向的供应商按照附件*《报名资料目录表》的要求,将报名资料装订送至汕头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汕头市龙湖区珠江路**号***房)办理报名手续。
十、联系人:梁同志;联系电话:********。
十、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
附件:*、汕头海关互联网上网行为管理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报价清单.****
*、汕头海关互联网上网行为管理设备维保服务项目评分标准.****
汕头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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