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公告(津北财采罚决〔2025〕2号)
2025-11-20
天津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公告(津北财采罚决〔2025〕2号)
天津-2025-11-20 00:00:00
天津-2025-11-20 00:00:00
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公告(津北财采罚决〔****〕*号)
一、当事人信息
二、违法情形
当事人在王串场街道办事处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情形。
三、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四、处罚结果
处以****元(捌仟元整)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五、处罚日期
****年**月**日
六、执法单位
天津市河北区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