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公告(津北财采罚决〔2025〕2号)
2025-11-20
天津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公告(津北财采罚决〔2025〕2号)
天津-2025-11-20 00:00:00

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公告(津北财采罚决*****号)

一、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天津朴饵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东丽区万新街道香邑广场*门*****室

二、违法情形

当事人在王串场街道办事处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情形。

三、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四、处罚结果

处以****元(捌仟元整)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五、处罚日期

********

六、执法单位

       天津市河北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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