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第十届师生艺术作品展的征稿通知》有关评选要求,美育工作中心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收到的***件艺术作品进行综合评审,经评选确定一等奖作品*件,二等奖作品**件,三等奖作品**件,入选作品**件(包含第二届大学生艺术作品创作大赛获奖作品**件),现将有关评审结果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月**日至**月**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美育工作中心(美术馆)反映,电话:************;也可直接向监督检查室反映,电话:************。
纪委办公室 创新创业学院 美育工作中心(美术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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