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水利局潢川县寨河付店镇至隆古乡段治理工程用地要素保障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2025-11-20
河南/信阳 中标结果
潢川县水利局潢川县寨河付店镇至隆古乡段治理工程用地要素保障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河南/信阳-2025-11-20 00:00:00

潢川县水利局潢川县寨河付店镇至隆古乡段治理工程用地要素保障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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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潢财竞磋采购********
*、采购项目名称:潢川县寨河付店镇至隆古乡段治理工程用地要素保障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潢财竞磋采购********** 河南省地质物探测绘技术有限公司 郑州市新郑路*号 *,***,***.** 评审总得分:**.**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潢川县寨河付店镇至隆古乡段治理工程用地要素保障工程项目 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日历天 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组长为吴金题,成员为田阳锋、宋德强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件的规定收取代理费用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潢川县水利局
地址:潢川县跃进路**号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招(河南)国际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二十八大街前程大厦*层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相关附件:
评分表及评标报告.***
招标文件正文.***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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