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嘉华平安健康通团体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产品合同】单一来源公示
2025-11-17
浙江/杭州 中标结果
【浙能嘉华平安健康通团体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产品合同】单一来源公示
浙江/杭州-2025-11-17 00:00:00
浙江/杭州-2025-11-17 00:00:00
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
二、报价有效期:**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
四、采购标的名称:浙能嘉华平安健康通团体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产品合同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 序号 | 物料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交付时间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
| * | 职工医疗服务 | * | 项 | *% | ********** | 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 |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受公司委托管理公司员工补充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基金经费,为在职及退休职工提供医疗费用审核和支付等经办管理服务,并收取一定管理费用。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年因上级要求对原补充医疗保险办法整改,需对原合同内容进行调整。方式从基金管理调整为委托管理,同时根据上级《持续规范补充医疗保险管理相关工作》的要求,管理账户余额不得超上年工资总额*%,超过部分余额暂无需退回。为了在补充医疗制度执行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减少因政策制度变更给职工带来影响,最大程度确保职工利益与企业利益,实现对原合同托管基金进行无缝转换,经与平安养老沟通协商,申请通过废止原合同,重新签署合同的方式,实现保障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无缝衔接。 以上情况满足公司《生产、综合类项目及工程项目(施工与服务)采购管理》标准(*/**** *******—****)中*.*.*.*条“为了保证采购项目与原采购项目技术功能需求一致或配套等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的;”经审批可以单一来源采购的规定。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号**幢**楼,*楼***、***室
八、公示有效期: ********** 至**********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 采购执行人:窦工 | 电话: ************* |
|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