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裕安区2025年下半年农村公路绿化蒿草修剪、行道树刷白及公路设施修复工程设计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5-11-20
安徽/六安 变更澄清
关于“裕安区2025年下半年农村公路绿化蒿草修剪、行道树刷白及公路设施修复工程设计项目”的更正公告
安徽/六安-2025-11-20 00:00:00
安徽/六安-2025-11-20 00:00:00
信息时间:**********信息来源:六安专区阅读次数:
关于“裕安区****年下半年农村公路绿化蒿草修剪、行道树刷白及公路设施修复工程设计项目”的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
|
*.*.* (*) |
资信业绩部分(**分) |
项目负责人(**分) |
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得基本分*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得*分。 注:本项满分*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书原件、职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
*** |
现更正为:“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
|
*.*.* (*) |
资信业绩部分(**分) |
项目负责人(*分) |
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得基本分*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得*分。 注:本项满分*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书原件、职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
*** |
本项目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公告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六安市裕安区公路管理中心
六安市辉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