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大九寨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九寨沟旅游分公司空调采购(第二次)变更(补遗)公告
2025-11-20
四川/成都 变更澄清
阿坝大九寨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九寨沟旅游分公司空调采购(第二次)变更(补遗)公告
四川/成都-2025-11-20 00:00:00
阿坝大九寨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九寨沟旅游分公司空调采购(第二次)变更(补遗)公告
发布时间:********** 文章浏览次数:**
项目名称 阿坝大九寨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九寨沟旅游分公司空调采购 项目编号 ****************
标段名称 阿坝大九寨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九寨沟旅游分公司空调采购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招采类型 货物类
变更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变更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 **:**:**
变更开标时间 **********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天府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阿坝大九寨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九寨沟旅游分公司空调采购(第二次)澄清文件**号

致各潜在供应商:

现就阿坝大九寨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九寨沟旅游分公司空调采购(第二次)内容进行澄清,本澄清文件**号作为采购文件的补充文件,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中与澄清文件**号不符的内容,以澄清文件**号为准。

*、本项目对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中“四、商务要求”付款方式作如下调整:“*、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金额的**%;*、设备到达安装场地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金额的**%;*、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人合同金额*%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可以是保函或者转账方式)后向成交人支付合同金额的***%;

*、质保金在*年质保期结束后退还(如有扣除,则成交人需按照扣除后的费用支付);*、以上每次付款前,成交人均应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同等金额的合法有效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不承担任何违约及/或赔偿责任。

*、本项目将重新上传调整后的采购文件。

*、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

代理机构:四川天府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