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2025-11-20 00:00:00
湖南天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数智融合创新空间(二期)项目(设备及数字内容制作部分)采购需求公开
项目名称:数智融合创新空间(二期)项目(设备及数字内容制作部分)
采购人:湖南天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控制价:*******.**元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本项目采购范围涵盖室外多媒体大屏、室内展厅多媒体硬件工程、室外多媒体数字内容制作、室内展厅多媒体数字内容制作等,包括设备采购、包装、运费、装卸、搬运、保险、安装、调试、试运行、技术资料及检验(验收)、维保期内维护保修及相关技术服务等所有阶段工作。详细清单及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货时间:本项目整体工期暂定为*个月,其中:**日内完成交货,**日内完成安装、调试至初验合格,试运行期限不少于*个月。具体工期自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监理单位书面通知进场之日起开始计算。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中标人免费将所有货物(含辅材、附件、备品备件、原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送达采购指定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因不可抗力引起工期推迟,经双方认可,可相应延长工期,但不因此增加价款。
五、服务标准:
*、货物安装调试要求
(*)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中标人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安装调试所需辅助材料和专用工具与设施,由中标人提供。
(*)安装调试完毕,中标人自行检测合格后,方可申请采购人进行验收。
(*)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安装施工图纸等,移交使用单位。
*、技术支持要求
(*)投标人承诺并实施任何时期的**小时技术咨询服务,及时答复使用方的技术咨询;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采购人当地设有的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地址,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等技术服务信息;
(*)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在申请采购人进行验收前,培训采购人指定人员,达到能正确使用和维护、简单维修货物的水平。
*、质量保证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厂生产的未经使用正品。符合国家现行强制性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本项目整体维护保修期三年,特别注明的按清单要求执行(厂家提供的质保期长于上述要求质保期的,遵厂家质保期执行)。维护保修期内按国家三包政策执行,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维保期内,免费提供所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维护、产品瑕疵、质量问题随时更换合格新产品,费用已包含在控制价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对中标单位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及货物进行核验,一旦发现与投标文件不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移交监管部门按虚假应标相关规定处罚。
*、本项目中***显示屏内容素材、多媒体数字内容须经过采购人审核,并保留原片作为验收材料。
六、验收标准:
根据《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号)文规定,本项目采取分阶段、最终一次性整体验收,分为初验及调试、试运行、最终验收三个阶段。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测试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根据检测结果由责任方承担。
*、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等。
七、其他要求:
*、结算方法
(*)付款人:湖南天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付款方式:
①合同约定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后,采购人通知中标人供货,中标人在三十日内将货物送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点验无误后支付至成交价(不含不可预见费)的**%;所有货物全部安装调试到位并试运行不少于一个月后验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办理结算后支付至结算价的**%;剩余*%作为项目维保金,在维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一次性无息支付。
②每次付款前,中标人每次请款前须向采购人提供请款报告、经采购人确认的供货清单、符合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支付凭证文件,具体付款时间以采购人财务部门审批时间为准。若中标人未如实或完整提交上述付款资料,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顺延期间不构成违约且不计息,期间不终止或中断中标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③具体资金支付根据采购人资金情况安排,中标人不得据此视为采购人违约。
*、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按实结算方式,具体数量以实际供货量为准,无特殊情况,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中标价。中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综合考虑项目所需的货物及材料,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维保期内免费保修、维护等产生的所有费用,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非采购人原因导致的任何遗漏或变更,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且不得低于原有标准,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自本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内,中标人应报送结算资料至采购人。
*、其他约定:中标人逾期完工,每延迟一天按照****元/天计算违约金,逾期超过**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中标人应当按合同总价**%承担违约金,未完工部分不予结算。其他合同条款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以最终签订的采购安装合同为准。
*、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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