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2025-11-20 00:00:00
【交易公告】周宁县狮城镇人民政府公车闽******转让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信息时间:**********
受周宁县狮城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对以下出售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特公告如下:
*****;*****;一、出售标的:
*、项目编号:*****************
*、竞价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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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 |
闽****** |
品牌型号 |
丰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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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类型 |
小型轿车 |
登记日期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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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有效期 |
****年*月 |
表征里程 |
******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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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品 |
汽油 |
排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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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挂牌价 |
****元 |
交易保证金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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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非宁德户籍自然人及非宁德注册的企业法人参加竞价的,请就车辆过户事宜先行咨询当地交警部门及宁德市交管部门,因竞买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过户的,自行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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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标的转让行为和评估结果均按规定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标的以现状为准。(该公告中金额数字均以 人民币:元 为单位)
*****;*****;*、成交款项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 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周宁县支行
开户账号: *******************
交易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从竞价人账户转入指定账户,不接受其他方式,否则竞价无效;交易保证金汇款人全称必须与竞价人全称一致,否则竞价无效;且汇款用途须注明“*******交易保证金”。
二、对受让方基本条件和主要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失信人员不得参与竞价);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车辆管理部门对受让方有相关资格要求的,从其规定。
*、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
*、受让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并至转让方指定地点提车,且在**个工作日内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并撤离完毕,相关过户税、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提货当日即视为车辆权属已将完成转让,因该车所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三、交易方式:网上竞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的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价人为标的的受让人。
意向竞价方自行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网站:(****://******.***.******.***.**/)进行网上注册、报名以及竞价操作流程。具体竞价规则详见《网络竞价须知》。系统操作如有疑问详见《操作手册》。
四、公告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五、看样、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截止至 ****年**月**下午** 时整。看样时间:****年**月**日—****年**月**日,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意向竞价者自行联系至标的地看样,注:意向竞价者参加竞价,即视为已看样)。
六、网络竞价时间:
自由报价时间:****年**月**日*:**— ****年**月**日*:**整 。限时报价时间:****年**月**日*:**起,限时报价周期**秒。
七、意向竞买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
*、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竞买人签章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项材料];
*、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经意向竞买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公开竞价文件》。
意向竞买人按以上规定提交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价人。
八、澄清、修改疑议文件时限:
意向竞价人对《公开竞价文件》需要澄清疑议的,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二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材料。经确认,确需修改或补充的,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调整内容将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补充公告,补充公告内容视为《公开竞价文件》的一部分,本中心不再另行通知。
九、联系人:
咨询电话:************、*******
地点:周宁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交易股*
附件:
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 周宁县狮城镇人民政府公车闽******转让竞价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