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2025-11-20 00:00:00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对****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公告
一、项目名称:****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宜昌昊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中国供销.五峰商贸物流园*栋***
当事人*:湖北筑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染街****号
当事人*:五峰建洲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王家冲小区*号楼*楼
三、基本情况
(一)监督检查总体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年)〉的通知》(国办发〔****〕**号)、《财政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的工作部署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财库〔****〕**号)等文件要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开展了****年财政监督检查暨****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双随机”方式抽取了*家代理机构,共计**个项目,采取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业绩与人员情况、管理情况、失信与处理处罚情况等;重点检查采购项目中是否存在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四类”违法违规行为等问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个别代理机构公司登记信息发生变更后,未及时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更新登记信息。
*.部分项目未在指定的媒体上进行信息公开。
*.部分项目的评分细则未细化、量化。
*.部分项目的录音录像资料未妥善保存。
*.部分项目的文件资料中存在错误信息或信息不完整。
*.部分项目未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个别项目涉及设置差别歧视条款问题。
*.个别项目的采购文件中未明示代理费的收取标准。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要求,对检查发现的不足和问题形成了工作底稿并已反馈被检查单位,责令相关当事人限期整改。针对供应商涉及“四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另行处理。
五、其他补充事宜
建议:一是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二是加强对采购文件的审查,避免出现歧视性、倾向性条款,确保文件编制质量。三是不断提升代理服务能力。加强工作人员涉采法规政策和专业技能的培训学习,及时了解掌握最新政策要求,确保采购业务代理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四是加强采购档案规范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规范管理项目采购资料,所有项目采购资料应保存完整、有序、安全。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