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招商港口青岛公司2026-2028年电力交易代理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招商局国际码头(青岛)有限公司
2025-11-20
山东/青岛 招标采购
【询比采购】招商港口青岛公司2026-2028年电力交易代理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招商局国际码头(青岛)有限公司
山东/青岛-2025-11-20 00:00:00

招商港口青岛公司*********年电力交易代理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 招商港口青岛公司*********年电力交易代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采购方式: 询比采购
项目类型: 经营服务
公告开始时间: ********** **:**:**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
采购人名称: 招商局国际码头(青岛)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同江路***号
联系人: 王祥鹏
联系方式: ***********
邮箱: *************@****.***
联合采购人: 青岛港招商局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异议及投诉的受理渠道
受理异议的渠道: 异议联系人:王治斌
异议联系电话:***********
异议邮箱:***********@****.***
异议说明:异议的处理主体为采购单位,如供应商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应按照上述规定的异议联系人/电话/邮箱与采购联系人确认异议处理情况。
受理投诉的渠道: 异议联系人:王治斌,异议联系电话:***********,异议联系邮箱:***********@****.***,受理投诉的渠道:***********@****.***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 招商港口青岛公司*********年电力交易代理服务项目
标段(包)编号: ***********************
采购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为电力交易代理服务采购*年代理服务(****年*月*日至****年**月**日),该服务包括代理参与市场交易并提供交易信息、用电政策解读并及时传递信息、提供专业技术支持,采购方与代理公司无任何服务费用、手续费结算;代理过程中产生的偏差考核费用按本文件及合同约定由供应商承担。 *.*采购方(招商局国际码头(青岛)有限公司、青岛港招商局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预计年度用电量:****万千瓦时(以实际用电量为准)。
供应商资格要求: *.*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否则报价将被否决: 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公布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②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公布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其他信誉要求: / *.*关联关系禁止报价要求:供应商之间存在以下情形的,禁止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①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②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③不同供应商的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供应商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不会影响到采购公正性); *.*本次采购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其他资格要求及证明资料: (*)报价单位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以营业执照为准,需上传营业执照扫描版,否则报价作废; (*)****年年度代理售电量**亿千瓦时及以上,需上传山东电力交易平台****年年度交易电量扫描版,否则报价作废; (*)报价单位需提供****年*月*日至今(日期以协议签订时间为准),需上传不少于*份售电合同(上传合同首页、签订页,加盖公章)扫描版,否则报价作废; (*)报价单位需承诺代理我司交易过程中,报价单位将承担全部偏差考核费用,否则报价作废; (*)报价必须按照给定响应文件格式报价并不得超过含税最高限价,增值税税率**%,否则报价作废;
是否要求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参与: 不要求
询问截止时间: ********** **:**:**
回复截止时间: ********** **:**:**
报价截止时间: ********** **:**:**
文件开启时间: ********** **:**:**
明细信息
服务名称 服务期限/数量 单位 税率(%) 不含税单价 不含税合价 含税单价 含税合价 备注
中长期平段价格 *.***** 兆瓦时 承诺报价价格须以中长期平段电价(单位:元 / 兆瓦时)为基准参与报价;本代理合同履行期间,若山东省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能源、价格主管部门发布电价指导价调整政策,自该政策生效之日起,合同价格按以下规则执行:以调整后的政府指导价为基准,与签约时的报价价格(基于原中长期平段电价形成)相比,产生的差价部分按 “同幅上浮或下浮” 原则同步调整,即最终执行价格 = 签约价 ±(调整后政府指导价 * 原政府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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