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街道天明社区明庭生活服务中心改造项目
2025-11-19
四川/成都 招标采购
兴隆街道天明社区明庭生活服务中心改造项目
四川/成都-2025-11-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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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街道天明社区明庭生活服务中心改造项目

一、项目概况
基本信息 为方便天府明庭小区及周边单位职工生活购物所需,社区依托天府明庭*区*#楼一层农贸市场规划区域(建设面积约***平米),根据设计方案进行改造,打造一个整洁、有序、安全、舒适的购物环境,集生鲜零售、便民服务、社区休闲于一体的综合性生活服务中心,服务半径覆盖天府明庭及周边***米范围内居民。努力实现品类齐全、食材新鲜、环境舒适、食品安全、服务贴心,拟通过农交所网络竞价平台进行项目招标。
资金预算 ******.**元 计划工期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二)供应商需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项目业绩经验(合同签订时间范围要求:****年*月*日至今),并提供不少于*个业绩证明(证明材料须包含:项目合同、与项目合同关联的发票扫描件)。 (三)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四)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供应商须提供该项目项目经理*名: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 (六)供应商须提供该项目项目技术负责人*名: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有效期内的工程技术人员类别中级(或以上)职称; (七)供应商须提供该项目电工*名: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国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 (八)供应商须提供该项目焊工*名:须有有效期内的中国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三、招标文件获取与投标文件递交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起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名称:四川天府新区兴隆街道天明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 联系人:唐有余 电话:*********** 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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