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2025-09-26 00:00:00
清流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拟认定新发现文物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确保我县四普工作顺利开展,现根据我县四普工作需要,本次采购围绕清流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拟认定新发现文物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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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类别 |
分项内容 |
说明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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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实施 |
线索信息采集与资料整理 |
外业调查包含实地拍照、测量、绘图等相关数据采集、平面图制作、照片处理及专业化命名,拟认定新发现文物线索资料整理,以普查实际通过福建省文物局专家审核、审定合格的新发现文物数量结算。 |
发包方提供**处线索,以普查实际通过福建省文物局专家审核、审定合格的新发现文物数量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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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编制与移交 |
数据建库 |
按国家文物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规范》要求,将采集信息录入全国文物普查信息管理系统,编制我县普查新发现资源目录、基础数据库。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各*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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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 |
汇总所有新发现文物的档案资料、评估报告,编制《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成果汇编》(含电子版与纸质版各*份,内容需条理清晰、数据准确,符合文物管理部门存档要求。 项目完成后,向采购单位移交全部成果资料(含电子档案、纸质档案、成果汇编及拍摄的原始影像素材),并配合采购单位完成资料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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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保障 |
车辆配置及后勤保障 |
包括文物点现场杂物清扫、普查过程调查防护用具、测绘材料损耗更换,以及普查人员用车及安全保障。 |
备注:
*、技术服务费用报价均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人工费、材料费、交通费、保险费及利润、税金其他不可预见费等。
*、报价附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报价单(格式自拟)一式二份,档案袋密封,每页加盖公章。
*、报价截止时间:****年**月**日。
*、报价提交地点:清流县龙津镇北大路*号(清流县文旅局办公室),联系人:林女士、***********
清流县文体和旅游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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