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2025-11-19 00:00:00
安仁县人民医院购买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环境影响评价及放射卫生预控评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发布日期:**********发布单位:安仁县人民医院**
第一章 磋商通知
安仁县人民医院的安仁县人民医院购买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环境影响评价及放射卫生预控评技术服务(采购代理机构编号:**********)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
一、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安仁县人民医院购买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环境影响评价及放射卫生预控评技术服务
*、招标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
*、采购预算:******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定价方式: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且基础资料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它资料满足工作要求的基础上**天内完成。
*、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可选择银行转帐或纸质保函或电子征信缴纳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注: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郴财采资〔****〕*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二、采购需求
|
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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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仁县人民医院购买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环境影响评价及放射卫生预控评技术服务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项 |
******元 |
¨ |
¨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说明:应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以下内容):
□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湖南)”网站(*****://******.***.*****.***.**/)、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信用郴州”网站(****.***.***.**)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以上五个网站要求查询的内容截图)。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投标单位具备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上备案;技术负责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颂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投标单位具备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技术负责人具有放射卫生或辐射防护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人员;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号)相关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五、获取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附件*、附件*及本章所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环城北路花园别墅区三号湖南中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领取磋商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环城北路花园别墅区三号。
*.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分。
*.开标地点: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环城北路花园别墅区三号(湖南中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本邀请公告在**招标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疑问及质疑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安仁县人民医院
地 址:安仁县安仁大道
联 系 人:蒋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环城北路花园别墅区三号
联 系 人:谭女士
电 话:***********
附件* :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
公司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
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
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理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 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 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 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 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 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 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
注:*.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本声明函内容和格式如实声明,未 提供本声明函或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的,其
投标无效。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写。
-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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