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人工湖钢坝控制配电房及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清流县人工湖钢坝控制配电房及配套工程
招标编号:清城投招[****]***号
招标人:清流县龙翔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年*月*日
清流县龙翔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清流县人工湖钢坝控制配电房及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清城投招[****]***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人工湖钢坝控制配电房及配套工程施工已由关于清流县人工湖钢坝工程超预算申请招标的请示的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清流县龙翔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清流县龙翔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本县内邀请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清流县;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投资为**.****万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详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期要求:**天;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清流县内注册登记的施工企业。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资质,同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符合闽建筑[****]**号文和闽建筑函[****]*号文要求的临时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本招标项目采用无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清发改[****]***号文规定执行。
*.*其他资格要求:(*)根据闽建筑〔****〕*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号) 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根据《关于建立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的通知》(闽建建[****]**号)规定,列入黑名单的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关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将有关责任主体移出质量安全“黑名单”的通知中移出“黑名单”的企业可以参加本次投标。
*.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程序的通知》清发改[****]**号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招标公告发布*日后,即****年*月*日**:**分由招标单位代表、行业主管单位在业主单位归口纪委(或业主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在清流县龙翔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直接在符合清发改[****]***号、[****]**号文件规定的县域内符合资质的所有注册企业(以行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为准)中随机抽取三个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第二轮有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过程,本县注册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个工作日(*月*至*日);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龙翔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清流县碧林北路*幢 ,邮编:******
联系人 :李工 电话:****—*******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清流县龙翔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地址:福建省清流县碧林北路*幢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清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点:清流县碧林路*幢
电话:************
清流县龙翔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