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媒介的通告
2018-01-01
福建/三明 招标采购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媒介的通告
福建/三明-2018-01-01 00:00:00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媒介的通告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时间:**********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号)和《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福建省招标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闽发改政策〔****〕****号)规定,为规范我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活动,将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并入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从****年*月*日起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为本省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唯一信息网络媒介。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