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入库更新的通知
2018-08-10
福建/三明 招标采购
关于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入库更新的通知
福建/三明-2018-08-10 00:00:00
关于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入库更新的通知
田建综〔****〕***号
来源:大田县住建局 时间:********** **:**

  为规范我县市场中介服务行为,提高市场中介服务质量,根据《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田县建设工程及拍卖中介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田政办[****]***号)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中介代理机构,均可报名入库:

  建设工程及拍卖市场中介代理机构经在本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设立的,运用专业知识或者专门技能,按法定的规则和程序为委托人进行建设工程(含房屋和市政建设工程、交通、水利、农林等项目)招标代理及其它拍卖活动提供有偿服务并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

  材料提交要求:

  *.提交的材料要严格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要全部加盖公司公章)

  *)封面;

  *)目录;

  *)总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分公司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聘用人员名单;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少于*)的专职人员名单;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职人员的职称证书、聘用合同、社保缴交证明;

  *)其他专职工作人员名单;

  *)其他专职工作人员的(职称证书)、聘用合同、社保缴交证明;

  **)法人代表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独立的办公场所(同类机构不得集中办公)。

  *.装订要求:纸质版与电子版同时报送,纸质版要装订成册后盖总公司章一式两份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对于未按通知时间和要求报送或未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重新备案入库候选资格。

  *.拟申请入库的招标代理机构按要求将材料整理完整,已入库的代理机构若信息发生变动的,须将变更材料补充完整,于*******日下午*点前提交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若在规定时限内仍无法提交相应材料或所提交材料出现差错的,将一律不再受理补缺补漏,并视为自愿放弃重新备案入库候选资格。

  特此通知

   大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大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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