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中-2025-11-19 00:00:00
晋中产交〔****〕第***号
晋亿信拍公字〔****〕第**号
经和顺县人民政府批准,和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对和顺县城市公共停车设施项目有偿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活动由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山西亿信拍卖有限公司联合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和顺县城市公共停车设施项目有偿使用权,期限为**年。
标的介绍:本标的为和顺县城区范围内****个存量停车泊位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权,主要由两部分构成,包括道路路内临时停车泊位****个和路外公共停车场停车位***个;不涉及新建及改扩建。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分布区域和数量情况具体如下:
*.道路路内临时停车泊位包括一类区域停车泊位****个,二类区域停车泊位****个。
和顺县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分布明细表 | ||||
序号 | 道路名称 | 起终点 | 路外停车位 | 区域类型 |
* | 太和路 | 滨河路至迎宾路 | **.** | 一类区域 |
* | 新和大街 | 永和路至新和大桥 | ***.** | 一类区域 |
* | 北内环 | 云山路至泰山路 | ***.** | 一类区域 |
* | 新华街 | 永和路至中和街 | **.** | 一类区域 |
* | 新建街 | 中和街至北内环 | ***.** | 一类区域 |
* | 中和街 | 北内环至南内环 | ***.** | 一类区域 |
* | 永和路 | 滨河路至迎宾路 | ***.** | 一类区域 |
* | 滨河路 | 安和线至迎宾路 | ***.** | 一类区域 |
小计 | ****.** | |||
* | 天顺街 | 永和路至南内环 | ***.** | 二类区域 |
** | 和化路 | 凤仪路至永和路 | ***.** | 二类区域 |
** | 永宁路 | 北内环至南内环 | ***.** | 二类区域 |
** | 南内环 | 凤仪路至新和大街 | **.** | 二类区域 |
** | 桥东路 | 新和大街至天顺街 | ***.** | 二类区域 |
** | 泰山街 | 中和街至北内环 | **.** | 二类区域 |
** | 校园路 | 位于和顺县第一中学北侧 | **.** | 二类区域 |
** | 英雄路 | 位于嘉和园小区北侧 | **.** | 二类区域 |
** | 兴才路 | 天顺街至南内环 | **.** | 二类区域 |
** | 云山路 | 北内环至云龙路云龙山风景区 | **.** | 二类区域 |
** | 迎宾路 | 会里村至邢村 | ***.** | 二类区域 |
** | 平和路 | 天齐街至泰山街 | **.** | 二类区域 |
** | 仁和街 | 致远路至凤仪路 | ***.** | 二类区域 |
** | 临漳街 | 致远路至凤仪路 | ***.** | 二类区域 |
** | 民康路 | 仁和街至临漳街 | **.** | 二类区域 |
** | 民丰路 | 仁和街至临漳街 | **.** | 二类区域 |
小计 | ****.** | |||
合计 | ****.** | |||
*.路外公共停车场停车位***个,目前公共停车场停车位均在正常使用。
和顺县路外公共停车场停车位分布明细表 | |||
序号 | 停车场名称 | 停车位 | 备注 |
* | 科技楼停车场 | **.** | |
* | 东盛停车场 | **.** | |
* | 日日新停车场 | **.** | |
* | 遵化路停车场 | **.** | |
* | 中和北街停车场 | ***.** | |
* | 电影院停车场 | **.** | |
* | 新和大桥西侧,和顺二中南面停车场 | **.** | |
* | 永宁路与新和大街交叉口东西两侧停车场 | **.** | |
* | 太和路与天顺街交叉口停车场 | **.** | |
** | 永和路好人公园地下停车场 | ***.** | |
** | 北苑停车场 | **.** | |
合计 | ***.** | ||
起拍价:人民币壹亿零叁佰伍拾万零叁仟壹佰元整(小写:***,***,***.** 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小写:*,***,***.** 元)。
二、拍卖时间、地点及方式:
*.拍卖时间:****年**月**日上午**时整;
*.拍卖地点:公拍网资产拍卖频道(***.****.***)。
*.拍卖方式:以网络竞价方式增价拍卖。
三、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展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祁先生;
*.联系电话:***********(请在工作时间内联系);
*.展示地点: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
重要提示: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竞买须知等各项文件,理性参与竞拍。
四、竞买登记手续:
*.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财务要求:受让方已建立现代企业财务制度,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资质要求:受让方必须同时具有下列经验和资质:
①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并能按约定支付出让价款,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信誉要求
①不应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的状态;
②不应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法律要求:申请人应出具由公司的法人代表或其书面授权的代表签署的声明,声明和保证以下内容:
①在本次拍卖过程中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信息均真实、准确,如因其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申请人将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②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
③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线上报名:
请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于办理“交纳竞买保证金”前,自行按照公拍网(***.****.***)的规则、流程完成“注册”→“认证”→“报名”操作。
*.竞买保证金交纳:
符合竞买条件的竞买人确保在****年**月**日**:**前,将竞买保证金汇至以下银行账户,保证金不计利息。
账户名称:山西亿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窑新街支行
行 号:************
说明:汇款人与竞买人名称必须相同,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不能到账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竞拍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保证金不计利息。
*.特别提示:竞买人在截止时间前,以上“线上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中有任何一项未完成的,均不能取得竞拍资格,由此造成的风险和后果全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年**月**日**:**截止。
六、联系人方式:
*.和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和顺县新建街**号
联系人:祁先生
联系电话:***********
*.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市民之家*号楼****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山西亿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山西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大学城产业园区山西金科智慧科技城*****一层***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或***********
七、网络竞价:竞买人应在本拍卖公告规定的拍卖时间内进行网络竞价,最高出价在规定时间内无人继续出价时,网络拍卖自动成交,起拍价、加价幅度、限时竞价时间、延时竞价时间等事项以网络竞价页面显示为准,详见公拍网有关说明。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到我公司指定地点办理拍卖成交手续。
八、标的特别说明:
*.拍卖标的按照现状进行拍卖,标的物的有关参考资料及其数据均来源于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人仅按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数量、品质及瑕疵等)进行拍卖,标的交割以现场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标的数量、品质及瑕疵(若有)均不作任何担保,亦不对标的可能存在的显性或者隐性瑕疵承担责任;拍卖人通过拍卖图录、状态报告等方式对拍卖标的所作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对拍卖标的不承担任何担保。拍卖标的停车位数量以实际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实地核查,其解释权归委托人所有。若竞买人未实地核查,视为对停车位数量无异议。在拍卖成交后,无论实际数量与竞买人预期是否存在差异,买受人均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调整成交价格或拒绝履行成交义务,成交价款不因标的数量而改变。同时,对于因未实地核查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承诺自行审查拍卖标的原物的现状,并对自己竞买行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次拍卖标的移交人(和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依标的物现状向买受人(买受人是指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移交标的。
*.买受人须在网络竞价后三个工作日内,前往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及山西亿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佣金和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费(合计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将从买受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买受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物或拒付相关款项,否则将视为违约,拍卖人与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全额竞买保证金予以扣除,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成交价款的支付:
(*)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后**个工作日内(以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计算),将拍卖成交价款全额支付至本公司指定账户。
(*)若买受人无法一次性付款,选择通过分期方式或其他方式支付时,须与委托人达成协议,并签署《付款协议书》。
(*)若买受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
①未按本公告约定的期限一次性全额支付成交价款的;
②未与委托人达成一致意见,未签署《付款协议书》的;
③已签署《付款协议书》但未按该协议约定时间支付成交价款的。
*.拍卖成交价款结清或同委托人签署《付款协议书》后,买受人在接到委托人通知两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至委托人处移交标的,并同委托人签订《和顺县城市公共停车设施项目有偿使用权出让协议》。
*.委托人自移交之日起,视为标的物责、权、利已移交,买受人须自行保管,如因任何意外导致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在信息公告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实地踏勘以便全面了解;竞买人在公拍网上报名参加本标的竞买,视为已对拍卖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
*.拍卖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拍卖公告未尽事项,详见《和顺县城市公共停车设施项目有偿使用权出让方案》和《和顺县城市公共停车设施项目有偿使用权出让协议》,竞买人可通过拍卖人获取相关文件。
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山西亿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