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物业服务采购意向公告
2025-11-19
北京 招标采购
某单位物业服务采购意向公告
北京-2025-11-19 00:00:00
北京-2025-11-19 00:00:00
某单位物业服务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某单位物业服务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 * | 某单位物业服务 |
采购内容:北京市海淀区某单位物业项目服务区域内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安全消防、公共区域日常维修,公共区域的日常清洁卫生、垃圾清运及杂草清除等内容。本项目总收费面积*****.*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住宅*****.*平方米,共计建筑物**幢。清洁卫生:包括除院内主干道外的路面清洁。*个***³化粪池每季度定期清掏及楼内外下水主管道疏通。
垃圾清运:主要包含每日一次**桶****其他垃圾清运,定时每半月***车大件垃圾清运,节假日前不定时集中清运,年清运辆为**车(**³渣土车)。
采购数量:*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制定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有关资料,并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授权制定物业服务各项制度。
*.住房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
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
*.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道路、围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化粪池、泵房、配电室、自行车棚、公寓房区库房。
*.院内环境卫生管理及生活垃圾处理,包括:院内楼外公共区域保洁、杂草清理,公寓楼、临时招待楼、文体活动中心、单身宿舍楼(办公楼、宿舍楼除外)公共区域保洁、消杀灭害、防疫消杀,垃圾收集、垃圾分类、垃圾清运等。
*.绿化养护与管理,包括所有绿地面积****平方米。
*.公用住房的专有部位日常维修,由甲方提供耗材或承担材料费用,乙方负责修缮(单项***元以内由乙方自行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专有部位主要包括:办公楼内、宿舍楼内、各处值班室室内、临时招待楼内、文体活动中心、单身宿舍楼。公寓住房户内专有部位标配的设施设备日常维修,属于自然损坏情形的,由甲方提供耗材或承担材料费用,乙方负责修;属于非自然损坏或自行添置的设施设备,由住户提供耗材或承担材料费用,乙方负责修缮。
*.其他委托事项。应急支援保障,主要包括院内大型活动(包含节日氛围营造等)供电、消防等临时保障、应急任务水电支援保障。应急支援保障由乙方负责,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需满足的要求:*.售后服务
(*)服务保障人数:供应商服务保障响应人数不得低于**人。
(*)其他服务要求:项目负责人*人,水、电工*人,保安*人,消防*人,保洁*人。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得为受到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处罚的供应商。 | ***.** | ****年**月 | 无 |
注:*.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裴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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