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财采投处[2025]38号
2025-11-18
黑龙江/牡丹江 质疑投诉
牡财采投处[2025]38号
黑龙江/牡丹江-2025-11-18 00:00:00
黑龙江/牡丹江-2025-11-18 00:00:00
牡财采投处[****]**号
作者:牡丹江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牡财采投处[****]**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牡丹江技师学院安防监控设备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采购公告。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托沃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东七条路新安街与福民街之间牡丹江木工机械(厂)院内智库大楼***室
法定代表人:毕海东
被投诉人*:牡丹江技师学院
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兴平路***号
被投诉人*: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牡丹江市东长安街**号
五、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黑龙江托沃斯科技有限公司对牡丹江技师学院*安防监控设备(项目编号:[******]*****[**]********])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依法就相关内容向我机关提出投诉,我单位依法对本项目进行调查核实,投诉人主要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海康专利技术参数设定,涉嫌指定中标品牌。
投诉事项*:招标参数与海康检测报告高度一致,涉嫌复制粘贴。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均不成立。该投诉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自本决定书下达之日起,恢复该项目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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