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均安镇太平村菱溪文旅路线改造提升项目 | 公 告 号 | |
招标人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菱溪股份合作经济社 | 工程地址 | 顺德区均安镇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工程概况 | 本工程为均安镇太平村菱溪文旅路线改造提升项目,位于顺德,工程内容包括园建部分和安装部分,园建部分主要包含拆除地面铺装、拆除围墙、广场地面铺装、新建舞台、塑木坐凳、混凝土景墙、铝合金条格栅围蔽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
工程概算 | ******.**元 |
资格条件 |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之一即可: ①经审计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年至今任意*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其公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 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个月内出具的,如成立时间不足*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复印件(如无,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已按《关于我省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的通告》规定,取得“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则无需提供)、****年至今任意*个月份或任意*个季度缴纳税收和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提供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注: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标准。 |
工期 | **日历天 | 联 系 人 | 招标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冯先生、欧阳小姐 |
报名地点 | 佛山市均誉信晟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畅兴均益路**号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 联系电话 | 招标人:************* 招标代理:************* |
报名截止时间 | ****年**月**日 |
备注 | *、本工程采用现场报名形式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者需出示身份证明和单位的委托证明书以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含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内容为办理报名手续);(*)授权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报名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畅兴均益路**号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报名时领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电子版文件。收标时凭报名回执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无报名回执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达开标会议现场签到,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检查核对。如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私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如果未能提供认可的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的,招标人将有权拒绝其竞标。 *、发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年**月**日下午**时**分。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止。 *、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止。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 |
招标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菱溪股份合作经济社
招标代理:佛山市均誉信晟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