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117县道续建方庄段白改黑建设工程质疑结果公告
2025-11-19
福建/福州 中标结果
Y117县道续建方庄段白改黑建设工程质疑结果公告
福建/福州-2025-11-19 00:00:00

*************** ****/**/** **:**:** ********************** 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
福建裕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异议 ****县道续建方庄段白改黑建设工程 福建和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 ********** **:**:** 对评标结果的异议

****县道续建方庄段白改黑建设工程质疑函 致: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 ****县道续建方庄段白改黑建设工程 (招标编号: ********************)于****年**月**日**:**依法公开开标。在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以“投标人未填写工程量清单总报价概算说明,不满足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为由”否决了我司的投标资格。 经我司内部多部门联合严谨核查与确认:*.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时并未提供工程量清单总报价概算说明,仅提供了项目审核说明,而招标文件无任何文字说明要求投标人须自行编制提供工程量清单说明。根据《招投标法》规定:如若招标文件有相关修改或要求,应书面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然而投标单位并未接到任何此项要求的书面通知。*.投标单位均已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代理机构提供的项目审核说明,属于响应招标人要求,然而评标委员会以“投标人未填写工程量清单总报价概算说明”为由否决投标文件明显不合理。*.工程量清单说明是否自行提供并不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的任何一种情形,以此否决投标属于评审不规范。*.投标单位如若对代理机构提供的相关说明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属于与招标文件规定不一致,可否决投标,此类评审近期均有相关案例可查。如 “华安县****年通自然村道路工程”项目“你单位报价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已进行了实质性修改和删减,与招标文件规定不一致,违反了评标办法中*.*.*、*.*.*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条款规定,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不通过。”以实质性修改和删减工程量清单说明,废标**家。 案例查询地址:*****://******.*********.***.**/****/******/*********/********/************************************.**** 此前公路项目中投标单位按代理机构提供的审核说明提交,在评审过程中均认定为符合要求,唯有此次项目以“未自行编制提供工程量清单说明”为由否决了**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因此,我司对此次评标委员会以“投标人未填写工程量清单总报价概算说明,不满足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为由”否决了我司投标资格的评审结果存疑,请重新组织评标。 异议人名称:福建和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少霞 日期:**** 年 **月**日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榜山镇梧浦村小过坑******号 联系人:陈志辉 联系电话: ***********

详见异议函
异议处理 ********** **:**:** ********** **:**:** 符合受理条件,予以受理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节“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规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的相应位置导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概况说明,并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附件未包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概况说明》,按要求应由投标人自行编制并提供该概况说明,因此相关异议不成立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报价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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