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1-19
四川/成都 质疑投诉
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5-11-19 00:00:00
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四川省财政厅】【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南佳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腾飞路一段**号*号栋厂房*/*层****

被投诉人: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号*栋**层*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杰之坤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瑞祥路一段****号*幢*区*楼**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年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投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采购标的心电监护仪*(带*****、转运)及心电监护仪*(带***、***)的技术参数**★,涉嫌虚假响应。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投标产品配置的显示器为独立产品,应按四川省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集中采购并提供产品相应的节能、环保、**等相关证书,不排除中标供应商未提供,涉嫌投标无效。

投诉事项*: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公示的结果公告与实际投标人中标的价格不相符。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十一条,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四川省财政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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