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5-11-19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桶装饮用纯净水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简阳市波长商贸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 成都市简阳市石桥镇印鳌路***号 | ***,***.**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合同包一):
服务类(简阳市波长商贸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 ********* 其他服务 | 桶装饮用纯净水配送服务(其他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日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武敏、曾义、苟建伟、尹丹梅、徐燕(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文件规定的招标收费费率和方式下浮**%执行,单项最低收费****元。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担,由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万元以下的收费费率为:*.*%;***万元****万元收费费率为:*.*%。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计划备案号:********************[****]*****。
*.采购品目:*********,其他服务;采购包预算金额(元):***,***.**;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
*.监督部门:简阳市财政局;监督电话:************。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付款方式:按月据实结算。供应商于** 号前向采购方提供上月送货对账清单,经双方核实后开具正规合格、有效的完税发票,采购人凭考核情况于收到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按月据实结算。供应商于** 号前向采购方提供上月送货对账清单,经双方核实后开具正规合格、有效的完税发票,采购人凭考核情况于收到发票后**日内采用对公账户转账的方式向供应商支付全额货款。
*.结果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以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日内必须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本项目共有**家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家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家供应商未解密。中标日期:****年**月**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简阳市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花园街医院路***号
联系方式:雷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号丰德羊西中心****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先生、宋女士
电话:************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