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2025-11-19 00:00:00
关于陆川县古城镇第二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的“总建筑面积”说明公告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新(有限数量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中标单位及相关方: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陆川县古城镇第二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 *.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人名称:陆川县古城镇第二初级中学,地址:陆川县古城镇古城村,联系人及电话:温栋林,************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号广西国控集团(枫林路办公区)裙楼三层, 联系人及电话:王剑、黄艳颀,************ 二、原信息与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总建筑面积”值为****.*㎡,经核实,该数值为笔误。根据项目批复文件(以正式批复为准),正确总建筑面积应为****.**㎡。本次更正仅针对招标文件公示信息的笔误修正,不涉及合同实质性内容(建设规模、造价、工期等)变更,已签订的施工合同继续有效。 三、后续文件同步更正要求 为确保项目全流程文件一致性,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将严格督促以下文件与批复的法定依据(****.**㎡)保持一致,并对相关内容进行同步更正: 中标公告:若已发布或待发布的中标公告中涉及“总建筑面积”内容,将统一修正为 ****.**㎡(标注“以批复文件为准”)。 中标通知书:向中标单位发放的中标通知书中,“总建筑面积”信息将明确标注为 ****.**㎡(并注明依据项目批复文件)。 施工合同:后续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等条款将严格按 ****.**㎡执行(原合同若已签订且包含笔误数据,双方可通过补充协议明确以批复值为准,无需重新签订主合同)。 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承诺,后续项目实施(含施工、验收、备案等全流程环节)均以批复的 ****.**㎡为法定依据,严格履行并接受监督。 四、其他说明 *.本公告为原公告的补充与完善,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各相关方(包括中标单位、各相关方等)在参与项目后续环节时,请以本公告及批复文件载明的****.**㎡为准。 陆川县古城镇第二初级中学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