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师范学院2025年机电工程学院实验室设备采购(湖光校区)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2025-11-19
广东/广州 变更澄清
岭南师范学院2025年机电工程学院实验室设备采购(湖光校区)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广东/广州-2025-11-19 00:00:00

岭南师范学院****年机电工程学院实验室设备采购(湖光校区)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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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岭南师范学院****年机电工程学院实验室设备采购(湖光校区)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更正评审内容、延长开标时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原采购文件**页商务评审内容“同类项目业绩”:“提供投标人 **** 年*月*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实验室设备类项目业绩,每一个得*.*分,最高*分。”

修改为“提供投标人 **** 年*月*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实验室(实训室)设备类项目业绩,每一个得*.*分,最高*分。”

*、原采购文件**页商务评审内容“客户评价”:“根据投标人在上述提供的有效业绩项目中,获得项目用户年度考核正面评价(优秀、优良、良好、满意或相当于正面评价)且评价文件须体现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如评价文件无体现的,则供应商须另外提供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每提供一份得*.*分,最高得*分。注:投标人应提供业主服务评价文件扫描件(上面须有合同甲方或甲方项目主管部门的印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无提供不得分。”

修改为“根据投标人在上述提供的有效业绩项目中,获得合同甲方或甲方用户正面评价(优秀、优良、良好、满意或相当于正面评价)且评价文件须体现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如评价文件无体现的,则供应商须另外提供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每提供一份得*.*分,最高得*分。注:投标人应提供合同甲方或甲方用户服务评价文件扫描件(上面须有合同甲方或甲方用户的印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无提供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岭南师范学院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号岭南师范学院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号珠江国际大厦*楼

联系方式:************(邮箱:*********@**.***.**)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先生

电话:************(邮箱:*********@**.***.**)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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