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2025-11-19 00:00:00
来凤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来自然挂告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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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来自然挂告字[****]**号
经来凤县人民政府批准,来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来凤县酉水大道与湘鄂情大道交叉口东北侧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 | 建筑密度(%):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零售商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零售商业用地 | *****平方米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挂牌结束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来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室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来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 **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来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号地块:****年**月**日 **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该宗地达到净地供应条件;
*、设置出让底价,不达底价不成交。允许以银行保函代替竞买保证金,在土地成交后竞买保证金直接转为土地价款,余款在签订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缴清;
*、出让年限为**年;
*、机动车停车泊位:≥*.*泊位/***㎡计容建筑面积;
*、本宗地实行地上、地下空间整体出让;
*、保证金缴纳银行账号
(*)开户单位:来凤县财政局财政专户(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开户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凤支行,银行账号:**** **** **** **** **;
(*)开户单位:来凤县财政局财政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凤凤翔支行,银行账号:**** **** **** **** ***;
(*)开户单位:来凤县财政局财政专户(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凤营业部,银行账号:**** **** **** **** *;
(*)开户单位:来凤县财政局财政专户(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开户行:湖北来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银行账号:**** **** **** **** *;
(*)开户单位:来凤县财政局财政专户,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凤支行,银行账号:**** **** ****;
(*)开户单位:来凤县财政局财政专户(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凤支行,银行账号:**** **** **** **** ****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来凤县翔凤镇武汉大道
联 系 人:向浩 张芳
联系电话:************
来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