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2025-11-19 00:00:00
衡水市滨湖新区****衡湖*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衡公土告字[****]**号
根据衡水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号会议纪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受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滨湖新区分局委托,我中心以拍卖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条件要求
|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地块 面积 | 规划 用途 | 容积率 | 出让 年限 | 建筑 密度 | 竞买 保证金 |
| ****衡湖*号 | 红旗大街东侧、同力路南侧、赵杜街西侧 | *****.**㎡ **.**亩 | 居住 | ≤*.*且>* | **年 | ≤**% | ****.***万元 |
不动产单元代码为****************************。
受让人必须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衡地规[****]***号)和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竞得人要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进行建设,并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并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报。竞得人要严格按照《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衡政规[****]*号),落实“交房即交证”主体责任及相关要求。
二、竞买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自然人(个人)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报名申请。衡水市国有企业参加竞买报名的,应按要求经衡水市人民政府和衡水财政局批准后方可参与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申请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情形的,依法限制参与土地使用权竞买。
竞买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按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衡湖*号地块起始单价为***.**万元/亩,起始总价*****.**万元。
四、本次出让地块设定出让底价,采用拍卖方式公开出让,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以银行显示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年**月**日**时统一确认其竞买资格,通知参加拍卖活动。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年**月**日**时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水市市民中心四楼)举办。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号
竞买保证金开户名称:衡水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户
竞买保证金开户行地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人民支行
竞买保证金银行账号:********************
联系地址:衡水市市民中心(滏阳西路***号)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齐女士孟先生电话:************
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滨湖新区分局
联系人:王先生电话:************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 规划条件.***
- 竞买保证金承诺书.***
- ****衡湖*号拍卖须知.****
- 拍卖资料.***
- 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拍卖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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