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陵县何湾镇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10-27
安徽/芜湖 中标结果
2025年南陵县何湾镇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芜湖-2025-10-27 00:00:00

****年南陵县何湾镇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南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阅读次数:编辑:成静文 字体:【

项目名称

****年南陵县何湾镇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编号

***************(任务书编号:****************号)

标段名称

****年南陵县何湾镇高标准农田建设

标段编号

*****************

招标人

名称

南陵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南陵县籍山镇春谷中路***号

联系人及电话

王成伟************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南陵县创*汇***

联系人及电话

梅亚威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四川益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代丽

证书编号:****************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工期(天)

***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合同名称: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合同金额:********.**元;完工验收时间:********日。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合同名称: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合同金额:********.**元;完工验收时间:********日。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蚁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李森

证书编号:************

证书名称: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工期(天)

***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合同名称: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标段(*标段);合同金额:********.**元;完工验收时间:****年****日。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合同名称: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标段(*标段);合同金额:********.**元;完工验收时间:****年****日。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筑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刘兰

证书编号:************

证书名称: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工期(天)

***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合同名称:****年潘集区平圩镇、田集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合同金额:********.**元;完工验收书时间:********日。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合同名称:****年潘集区平圩镇、田集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合同金额:********.**元;完工验收书时间:********日。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江苏中亿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员未提供*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城易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未提供社保证明;(*)江苏蒙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终检工程师未提供质检员岗位证书;(*)安徽巨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出现两个报价;(*)安徽协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安徽盛世长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标封面)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样本值单位:安徽林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唐山燕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瀚海水工(河南)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湖北森垚建设有限公司、凯天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益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评标基准价:********.**

*)*值:*.**

*)其他内容详见附件。

提示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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