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河治理一期工程集体土地征迁房屋等地上附属物评估服务项目更正公告(1次)
2025-11-19
安徽/阜阳 变更澄清
颍河治理一期工程集体土地征迁房屋等地上附属物评估服务项目更正公告(1次)
安徽/阜阳-2025-11-19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更正信息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项目联系方式
五、附件
安徽/阜阳-2025-11-19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颍河治理一期工程集体土地征迁房屋等地上附属物评估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竞争性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四、报价要求 *、报价方式 ”现更正为:“(*)总价报价:最高限价:***万元,计算方式为:***万元=******平方米*房屋评估单价+***万元*地面附属物清点报价费率,其中房屋评估单价限价为每平方*元(含拆迁协议签订),地面附属物清点报价费率限价为地面附属物清点评估总价的*‰(含拆迁协议签订)。各投标供应商报总价,同时写明房屋评估单价和地面附着物清点报价费率,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无效。各投标供应商的总价报价金额应与按上述计算方式得到的单价汇总金额一致,若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前后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磋商小组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考虑磋商报价的方便,供应商在填写最后承诺报价后,(第一次报价*最后承诺报价)除以第一次报价后得出的优惠率视同为全部分项服务的优惠浮动值(特定分项优惠除外)。此优惠率调整原则适用于合同内价格的计算及项目增减、变更时价格的计算。
因项目最终实际发生量不确定,成交后,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的价款结算根据实际工作量乘以成交供应商优惠率调整后的单价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响应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人工、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即为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内容所包含的一切应有费用,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响应风险;”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成交服务费”现更正为“本项目的下列费用由成交人支付”。
其他采购文件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阳市颍东区袁寨镇人民政府
地
址:阜阳市颍东区袁寨镇中华街
联系方式:訾裕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阜阳市晟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向阳街道东旭路*号东坪圩农民安置区**#楼
联系方式:邢莉燕 ************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訾裕
电 话:***********
五、附件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