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11-19 00:00:00
车牌号为“冀******”的长城牌车辆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公告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主页网址:*****://**.******.***/***/**,户名: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车牌号为“冀******”的长城牌车辆
标的物有查封,品牌型号为长城牌小型汽车(轻型栏板货车),车辆识别代号为*****************,车辆登记日期为****年**月**日,发动机号为*********,发动机排量和功率为******/****,车身颜色为灰色,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燃料种类为燃油,车辆总质量为******,核定载质量*****,表显里程不详(实际以交付车辆表盘显示为准)。此次拍卖不包含车牌。
特别提示:(*)据现场了解:车辆未能启动(无钥匙),车门无法打开,车身存在划痕和污渍,车辆轮胎均存在亏气现象,车辆使用和维护状况较差。目前停放在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梨园路**号“皇冠·嘉年华”小区负二层*区***号车位,具体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现场核实。车辆详细信息请参见附件《询价结果》。(*)车辆能否正常使用,本院不作保证,请竞买人实地查看并承担相应责任。法院及拍卖公司不承担对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质量问题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已知和未知的质量问题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名称、行驶里程数、数量、重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等),本院及拍卖辅助机构非车辆专业人员,车辆的具体情况请意向竞买人务必现场查看。(*)具体欠费情况在交付时以相关部门所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标的物所涉欠缴的停车费、拖车费、路桥费、保险费、年审费、违章罚款及违章扣分、滞纳金、购置本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核实并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维修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交付车辆,请买受人自行了解各地车管所办理过户的要求,拍卖人不承担相关责任。(*)据物业工作人员查询介绍:截止****年**月*日,车辆欠缴停车费约为***元(请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具体金额以交付之日实际情况为准。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质量问题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本次拍卖标的物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具体安排,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质量问题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院不负责标的物的使用性能、安全性能,搬运、拆卸过程中产生的安全和费用问题由买受人自负。本院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日内缴纳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潼南支行;账号:*********************;联行号:************)。
九、根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应当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法院将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拍卖参与人在拍卖竞价时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十二、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服务: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全法官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
法院联系地址:重庆市潼南区兴潼大道**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查室监督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