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至慈溪、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2025-11-19
浙江/宁波 中标结果
宁波至慈溪、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浙江/宁波-2025-11-19 00:00:00

宁波至慈溪、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发布日期:********** 阅读人数:**

预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止,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议或问题的,请在预公示期内向指定邮箱*********@**.***提出。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至慈溪、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服务项目,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十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宁波市十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宁波至慈溪、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工程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 工程规模: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起于孔浦站(与宁波轨道交通*号线孔浦站换乘),后经江北城区、镇海城区、九龙湖镇、龙山、掌起、观海卫、慈溪城区,终至本线终点站慈溪高铁站(与通苏嘉甬高铁站换乘)。线路全长约**.****,其中桥梁长**.****;隧道长**.****,其中地下线约**.****,山岭隧道段*.****;地下线比例约**%;共设**座车站,平均站间距*.*****,其中地下站*座,高架站*座;设龙山车辆段*座。全线设牵引变电所*座,分别是慈溪牵引变电所和龙山牵引变电所。
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起自鄞州区小洋江站(与宁波轨道交通*/*号线换乘)、经鄞州区云龙、横溪、塘溪、咸祥,跨海后经象山县贤庠、大徐后进入象山县城区,终至大目湾站。线路全长**.****,桥梁长**.****(含跨海段*.***);隧道长**.***,其中山岭隧道段**.****,地下线*.****,地下线比例为**.**%;路基长*.****。共设**座车站,平均站间距*.****,其中地下站*座,高架站*座,全线设云龙车辆段及南部新城停车场各*座。
*.* 招标范围:承担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服务,包括竣工环保验收检测服务工作和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服务工作。
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相关信息录入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后*个月止,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规程及《用户需求书》等规定。
*.* 标段划分:*个。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投标人业绩:****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承接过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轨道交通工程或铁路工程竣工环保验收调查项目业绩(不包括境外承包合同)。
*.*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须根据自身的联合体协议进行分工,承担竣工环保验收检测服务工作的单位须满足第*.*.*项及*.*款的规定,承担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服务工作的单位须满足第*.*.*项及*.*款的规定。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工作的单位。
*.*.*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除非特别说明,需要投标人签字或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其他联合体成员承担连带责任。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年 月 日*时**分至****年 月 日**时**分(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费用*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地址、网卡***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 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万元整。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年 月 日**时整 。
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保证金的,则应将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 月 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在线观看开标直播过程。
*.*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响应文件。
*.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宁波轨道交通官方网站(****://***.*******.***/)上发布。
*.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十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
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青莲路***号(原宁穿路****号)
联 系 人:季金恋子、柯宁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星海南路*号涌金大厦*楼(轨道交通项目部)
联 系 人:於苏妙、王宇、屠世侠
电 话: *************

**.**(预公示稿)招标文件*宁波至慈溪、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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