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河北/保定-2025-11-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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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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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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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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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年体育惠民工程健身器材配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加立文商贸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柳林南路**号
被投诉人:易县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易县朝阳路 被投诉人:河北万项顺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易县泰元南大街**号后楼 相关供应商:河北冠超教学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盐山县辛霞路茄子刘段路东
四、基本情况
“****年体育惠民工程健身器材配备项目”(项目编号:***********)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该项目于****年*月**日在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开标时间为****年**月**日**点**分,并于****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河北冠超教学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年**月**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易县教育和体育局提出质疑,被投诉人*河北万项顺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就质疑事项于****年**月**日作出质疑答复。****年**月*日,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投诉人邮寄的投诉书。
投诉事项一:我公司未通过资格审查原因不成立。
投诉事项二:中标单位河北冠超教学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没有依法缴纳全部职工的全部保险。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易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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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名称:
易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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